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能力,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格局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在淮海经济区的首位度、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技能型人才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到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招收初中起点学生的中高职校、技工类学校,下同)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15万,高等职业学院(包括招收高中起点学生的高职院、技师学院,下同)在校生规模超过6万。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徐就业率中职超过70%、高职超过60%。
——职业院校办学实力显著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创建省现代化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13-15所,领航计划学校3-5所;高等职业学院创建省高水平高职院校2所,省高水平专业(群)13-15个。创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格局基本形成。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我市产业发展吻合度进一步提升,建设与国际通用证书衔接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10个,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40个,每年遴选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5家、市级20家,创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二、任务行动
围绕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聚焦四大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以扩容为重点、提质为核心、产教融合为路径、服务发展为目标,重点实施十大行动。
(一)职业教育扩容行动。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和我市峰值年份初中毕业生人数,制定市县两级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职业院校新建和改扩建时间表,按照立足原有学校做大做强、鼓励本地企业投资办学的原则,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扩容。到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位增加到15万个,县(市)区属中专校每年招生不低于本地初中毕业生人数的20%,省、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大市初中毕业生人数同步增长。积极推进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新校区,大力实施徐州技师学院、徐州工程机械技师学院、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徐州机电工程学校、江苏模特艺术学校扩容工程。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完成省下达的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任务。
(二)中高职一体化发展行动。按照政府引导、院校为主、行业企业参与的原则,组建徐州职业教育发展联盟,推动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建设8-10个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项目,新增项目主要由在徐本科院校承担,逐步实现对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全覆盖。建设100个中高职“3+3”分段培养试点项目,探索高职托管中职专业系(部)的办学模式。在高职和本科院校创建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省级示范专业8个,每个专业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职业培训拓展行动。鼓励职业院校大力开展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型农民培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整合各部门培训资金和项目,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全部向职业院校开放。公办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收入主要用于学校发展,教师满工作量后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社会培训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到2022年,全市职业学校年社会培训不低于20万人次。
(四)职业院校强基行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2020年仍不达标的一律停止招生。建设一批领军型职业学校。到2022年,建成省领航计划中等职业学校3-5所、省现代化示范性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13-15所、智慧校园7-9个;创建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1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2个。支持徐海学院、科文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支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应用型本科;加快推动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徐州开放大学创办高职院校,积极推动徐州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五)师资队伍固本行动。研究制定《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每年核定一次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职业学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经费补助额度依据职业学校实际缺编数量和教师平均工资标准核定,由各级财政足额拨付到校。支持公办职业院校根据岗位需求自主设置公开招聘条件,通过先面试后笔试、直接面试、技能测试、考察聘用等方式灵活招收高素质专业教师。符合省引进标准或获得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可由招聘院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支持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确保在表彰奖励、培养培训、出国进修方面中职学校不低于普通高中的生均水平,适当提高职业学校教师出国培训比例。教师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后,学校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学费。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教师参加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省赛一等奖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可以不受本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对专业教师进行三年一轮核心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和高一级职称晋升。建立职教名师培养梯队,到2022年培养100名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300名专业骨干教师、500名青年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学校初任校长应具备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深入推进“6S”管理,坚持不懈地抓好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积极申报“1+X”证书培训试点,构建“学历+技能”双证育人体系。严格学籍管理和学分制度,严把出口关,职业学校学生必须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证书。切实提高技能大赛水平,建立全员参与的校赛制度和全专业参与的市赛制度,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教师予以奖励,奖金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
(七)产教融合型企业(园区)培育行动。鼓励企业、行业组织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和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办学。企业可以依法举办混合所有制学校或二级学院(系部),学校可以在合作企业建立分校区。对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制定《徐州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和管理办法》,每年评审认定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争创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改、工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在企业评优评先、项目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实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构建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重点建好工程机械、安全科技、大健康示范产业园。
(八)产教融合专业建设行动。开展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吻合度调研,完善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对设置雷同、就业连续不达标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聚焦我市四大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工业机器人、装配式建筑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物联网、光伏工程技术、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无人机操控与维护、电子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软件与信息服务、新型医疗器械、体育与健身、健康养老等专业群。到2022年,建成省级现代化专业群40个、现代化实训基地30个。
(九)校企协同育人行动。实施“金蓝领”培养计划,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学徒制试点项目,与国际通用证书对接的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可与普高同批次招生,并按照培养实际成本核定收费标准。到2022年,建成市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40个,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10个。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学校同意,可以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或有关规定,在企业或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十)普职协同发展行动。保持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施技工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宣传、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鼓励中职学生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将职业学校对口升入本科情况纳入高考奖励。将职业课程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体系,开设各类职业体验课程100门以上,建成4个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每年接待中小学生2万人次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完善统筹管理机制。市政府建立徐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实施重大事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三)提高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落实省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中职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不低于7000元,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可参照学校所在地公办中职学校标准安排生均拨款。五年制高职后两年生均经费执行本地高职院校标准。对开展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可按规定给予每生每年4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逐步建立学生实习补助制度,各地可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要求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不断加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从2020年起,市政府每年继续安排10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各县(市)区要参照安排相应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继续设立产教融合专项引导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产教融合专业群、产教融合型企业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建设。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金融机构为职业院校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
(四)健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将职业教育发展特别是扩容提质和保障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的综合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县(市)区”评选,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发展保障能力。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